中国国家地理一句话引起的纷争!
文/大河蜿蜒<br><br>
<b>《中国国家地理》一句话 雅安、乐山、凉山起纷争<br>
——透视《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命名”后面的尴尬</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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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国家地理》(以下简称“国家地理”)2005年10版的“选美中国”特辑中,“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当选为“中国最美的十大峡谷”之一,排名第八。为此编辑在评语中这样写道:“大渡河金口大峡谷,是一个旷世深峡并堪与三峡雄峻风光媲美的绝尘幽谷,两侧壁立千仞,千姿百态、如画如雕。她的旷世之美,还养在深闺中,鲜为世人所知”,并配发了反映该峡谷“旷世之美”的彩色图片。尽管不少公众对入选“最美”名单提出质疑,“大渡河金口大峡谷”住民对这天上掉下的大饼还是感到满意。然而一觉美梦醒后,他们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变得陌生起来,心中不断寻思:“国家地理”凭什么把“大渡河大峡谷”忽悠成了“金口”,凭什么动了这一地区共有的奶酪?<br>
让我们透视一下《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命名”后面的尴尬。<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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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谷多表”,地方媒体不买帐</b><br>
按“选美中国”专辑介绍,“‘金口大峡谷’西起汉源县乌斯河,东至乐山金口河,长26公里,谷底宽一般70至200米,局部小于50米,谷肩最大宽度约8公里”,界定了这条峡谷的地理位置。事实上,去金乌公路走走,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整个峡谷的主要地段,多数在雅安市汉源的乌斯河一端。2005年11月9日,《雅安日报》以“汉源县大渡河大峡谷入选中国最美的十大”为题,报道了“国家地理”评选“最美的地方”的结果,指出“我市汉源县境内的大渡河大峡谷以其雄浑险峻的自然景观和峡谷内多民族聚居的人文资源,从20个入围名单中脱颖而出,入选‘中国最美的十大峡谷’”。去伪存真中,表现出了该报应有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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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各说各话,官方资料起冲突</b><br>
来自“国土资源部”提供的资料:“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雅安市汉源县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接壤部位,总面积约404平方公里”,并明确指出,作为地质公园主体的,是位于金河口、乌斯河之间的“大渡河大峡谷”。据“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自我介绍,该刊系“中国科学院”主管,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理学会”主办。与“国土资源部”相比,两者间有相同的官方背景,在资料表述上却概念混淆、口径各异,让读者深感困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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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自作多情,越俎代庖闹笑话</b><br>
不知《国家地理》出于何种考虑?一方面根据刊物炒作需要,忽视了国土资源部对“大渡河大峡谷”的地名界定。另一方面把属于汉源的主峡谷段纳入“金口”名下,造成大渡河大峡谷地区间的无谓争吵。众所周知,大渡河北岸乌斯河到白熊沟口一段,以及这一地段所依托的、称为“国家地质公园”的大片地区,属于雅安市汉源县行政管辖。大渡河大峡谷的四条主要支峡中,汉源占了三条,他们分别是:老苍沟、深溪沟和黑区沟;二战时期建成的乐西公路盘桓于蓑衣岭、冷竹坪、皇木镇;帽壳山海拔3225米,携亿年风雨万载人文,经彝寨出深谷,入沫水;矗立在黑区沟口的天下第一柱、世上无双壁,以及“一线天”石拱桥,是中国铁路建设史上的人工奇观。上述种种,都是构成大渡河大峡谷的重要部份,怎由得《国家地理》说没了就没了?更为滑稽的,是为了证明“金口大峡谷”的“千姿百态、如画如雕”,《国家地理》配发的彩色峡谷、吊桥图片,均拍摄于乌斯河下端一二公里的地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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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标榜人文,无视区域同一性</b><br>
《中国国家地理》是一份颇有分量的刊物,来自“国家地理中文网”的材料称,这是一本“可以改变人的一生”的杂志。在期刊运作方面,他们效仿国外同类杂志“以传导自然关怀和人文情感为己任”,并为这一“荣誉”而努力。既然如此,我们去看看大渡河大峡谷的人文状况:<br>
汉源自西汉建置郡县以来,两千余年间境域不断变化,直到清代固定,跨有大相岭、飞越岭、蓑衣岭数山。据“清溪县志”记载:“东至磨朵、扎实箐林,过顺水河至桅杆窝,与峨眉接壤”约二百四十里。包括今乐山市金口河区以东的水登岭、罗目江、大、小瓦山,五池村一带,均为清溪“松坪土司”的辖地。清嘉庆十九年(1814)四月,松坪土司的彝民于啯噜岩(今古路村)掀起反抗官府的斗争,震动了黎、西、嘉诸州,后经清军几路围剿而失败。事件过后,州府经过会勘地势,将清溪县松坪土司管辖的岩窝沟以东二十六地(包括今金口河区的金口河、建设、永乐、和平、共安、共茨、永胜、太平、及峨边县的宜平、杨村等乡)划归峨边厅署管辖,每年认纳粮银四十四两四钱八分五厘二毫。1956年7月,政府又将峨边县位于岩窝沟与蓑衣岭之间的永利乡划归汉源县入皇木区。<br>
回眸历史,并非为了翻陈帐,只是表明了这一地区固有的历史文化的同一性。从地缘关系讲,今天大渡河大峡谷地区的住民,无论在语系、生产生活方式,婚恋血缘和文化习俗方面,都带有不可割裂的共性。承载上述人文历史的,不是“金口”二字可以胜任,非“大渡河”三字莫属。《国家地理》既然标榜以“传导自然关怀和人文情感为己任”,在处理“大渡河峡谷”称谓问题上,当慎之又慎,否则在该区域厚重的历史背景下,自己的作为就成了浅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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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挑战法规,实事求是才是真</b><br>
《中国国家地理》“将大渡河大峡谷”命名为“大渡河金口大峡谷”了吗?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符合法定程序的命名信息向社会披露,对方在炒作“金口”称谓时,也未向社会公示这一名称的由来。正是这种打擦边球、推出既成事实的方式,绑架了国家“地名管理”有关法规的尊严。<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于1986年1月23日《地名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第四条之(一)明文规定:地名的命名应“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996年6月18日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八条之(二)规定,地名的命名除应遵循《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的原则。<br>
细读国家《地名管理条例》不难知道,地名命名包括了“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企业事业单位等名称”等分类;也知道了地名命名是依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地名管理的各项行政职能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交往服务的一种行政行为。由此可见,《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本身并不具备地名管理的行政职能,他只是钻了“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的空子,趁国家批准该公园的机会,塞进了“金口”二字的私货,打扮出一个既是“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又是“行政区划名称”的四不像来。<br>
公众完全有理由大声质问《中国国家地理》,就《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命名”一事,你们经历了法定程序吗?尊重了当地群众的愿望吗?反映了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吗?如果这些都没有,《中国国家地理》肆意炒作“大渡河金口大峡谷”的行为,就构成了事实上的对国家法规的挑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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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综上所述</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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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地理》炒作“大渡河金口大峡谷”之举,在客观性、权威性,社会认可度和区域人文状况、法定命名程序的质疑下,都是尴尬乃至荒谬的。<br>
千百年来,不管行政境域如何演变,大渡河大峡谷住民都在保留了自然原生态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友好相处。人们留恋这片土地,因为对他爱得深沉;人们呵护这片土地,因为他承载了厚重历史。“大渡河大峡谷”是人们心中的瑰宝,连同对他难以割舍的情结一起,由不得任何形式的肢解。
范晓:金口大峡谷的命名及其它
文/范晓<br><br>
在《中国国家地理》2005年10月的“选美中国”评比中,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入选中国十大最美峡谷。2006年6月,有读者在中国国家地理网站论坛上发帖,对将大渡河的该段大峡谷命名为“金口大峡谷”提出强烈批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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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作为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考察、规划、申报的组织者以及“金口峡”命名的“始作甬者”,特作答并对有关问题讨论如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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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2001年最早对大渡河的这段大峡谷进行宣传介绍时,就一直想要对这段尚未命名的峡谷给予一个特指的名称。因为大渡河80%以上的河段都为峡谷河段,如果没有一个特指的峡谷名称,就很难将它和泛指的大渡河大峡谷相区别,在宣传与推广中也不利于公众对这一段峡谷有具体的地理认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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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峡谷的名称泛指和特指两种情况都存在。一般情况下,当某一河流峡谷的地质地貌结构具有同一性时,泛指也是一种好的选择,例如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沿科罗拉多河长达350公里,共有19个峡谷,但它们都是由层理呈水平状的以红黄色调为主的古生界的砂岩、泥岩构成,峡谷的地貌形态也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它是一个整体,因此统称之为科罗拉多大峡谷是最合适的,虽然整个大峡谷中,亚利桑那的凯巴布高原的峡谷最具代表性,堪称“峡谷之王”,但却没有必要用这一段峡谷的名称来以偏概全;当某一河流上的峡谷段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而某一段峡谷又具有特殊的地理地貌和景观意义时,名称的特指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例如金沙江的虎跳峡,长江上的瞿塘峡、巫峡、西陵峡均属此例。不难想像如果没有这些特指的名称,只用金沙江大峡谷或长江大峡谷,会是一种什么情况。<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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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河至金口河这段大峡谷,在地质构造背景、地貌特征上与大渡河的其它峡谷段完全不同,而又最具有旅游开发的景观价值。由于整个大渡河都是以峡谷著称,因此如果没有一个特指的名称,只称大渡河大峡谷,常常会使人不知所指,同时也湮没了这一段峡谷的特色和地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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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特指有必要,那么如何命名便是一个问题。从已有的峡谷名称的实例来看,有以峡谷两岸的山名命名的,如巫峡;有以意象或传说命名的,如虎跳峡;有以两岸的行政区名来命名的,如黄河晋陕大峡谷。等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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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也作了反复考虑与比较:从山名,峡谷两岸最知名的山有大瓦山、帽壳山,可用大瓦峡、帽壳峡;从地名,峡谷上下口分别为乌斯河、金口河,可用金乌峡或乌金峡,或乌斯河峡、金口河峡;从行政区,峡谷地跨汉源、甘洛、金口河三个县级行政区,如用首字,考虑排序问题,应用排列组合,如汉甘金峡等等,有六种排法。以上命名实在都不理想。但“金口”二字一开始就引起我的兴趣,因为它颇能形象地体现大渡河在此凿开大瓦山,跨越通往四川盆地的最后一道险关隘口的地貌特征,同时又很响亮上口,从命名来说不失为一较好的方案。因此,在我们当时的一些报道和工作材料中,都大量使用了“金口峡”这一名称,希望的是能通过宣传与打造,让金口峡逐渐成为象虎跳峡、巫峡…那样的知名峡谷旅游胜地和景观品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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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虽然来源于“金口河”,但它并不等于行政区名“金口河”,而是采用了从意象借地名的命名方式。作为一个外来的工作者,不可能有囿于某个行政区划的意识或观念上的偏见,而是从“行政辖区局外人”的客观中立的角度,从最有利于宣传推广的角度来考虑命名问题。而且也是希望通过对大峡谷景观的推介和国家地质公园的建立,为当地不同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民众造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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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峡”这一名称提出后,也逐渐得到媒体、游客和社会公众的了解、认可和传播。从2001年宣传大峡谷、建立国家地质公园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考察、观光、探险、度假,而且也给这一地区无论是那个行政辖区的民众带来了切实的利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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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有强烈行政辖区意识的当地政府部门的同志来说,“金口”这一名称太容易让他们联想到就是“金口河”,尤其对于非金口河区的政府部门的同志,难免会有金口河区“占了便宜”的想法。2001年,“金口峡”这一名称提出不久,当时汉源县的书记、县长曾为此和我们有过坦率的交谈和讨论,他们坚持要求使用大渡河大峡谷的泛称,我们当然也为此作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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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一再用国土资源部命名的该地地质公园名称——“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说事。其实国土资源部这里是对公园命名,而并非对峡谷命名(按地名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并不具有对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权利)。另外批评者没有搞懂的是,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地质公园名称为“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这里采用公园命名方式不是用的景观地的名称,而是用的景观类型的名称,即说明的是大渡河上的峡谷类型的地质公园,而不是将这一段峡谷命名为“大渡河峡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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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的文中,引述了《雅安日报》的一段报道“汉源县大渡河大峡谷入选中国最美的十大:我市汉源县境内的大渡河大峡谷以其雄浑险峻的自然景观和峡谷内多民族聚居的人文资源,从20个入围名单中脱颖而出,入选‘中国最美的十大峡谷’”,并认为该报道在“去伪存真中,表现出了该报应有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这显然失之偏颇,因为“金口大峡谷”的概念并非与“金口河区大峡谷”等同,如果批评者反对“金口河区大峡谷”的概念,自然他也应反对“汉源县大峡谷”的概念,而不能认为称“汉源县大渡河大峡谷”就是具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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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在文中提出,大渡河峡谷的主峡谷段、大渡河主要支峡的大部以及公园内的许多重要景观都属汉源县辖区,而被《中国国家地理》纳入“金口”名下,说没就没了。这种说法的错误和前面一样,首先是对“金口峡”概念的误读,其次批评者表达的立场也是它自己反对的狭隘行政区意识的立场。为了突出这段峡谷的汉源行政区属的概念,一些说法也偏离了事实,因为主峡谷段、主要支峡以及其它重要景观并非大部位于汉源县辖区内。仅以大渡河支峡为例:汉源县辖区内有黑区沟、深溪沟、老昌沟;金口河区辖区内有白熊沟、丁木沟、顺水河、宝水溪,甘洛县辖区内的毛不耳沟。当然,对社会公众来说,讨论公园内各家行政辖区的地盘孰大孰小,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对于来到这里的旅游者来说,它们关心的是这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价值,而不会去关心这里是哪个“衙门”的管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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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还在文中通过说明历史上汉源行政区属的变更,来强调所谓的“同一性”,似乎既要表明汉源县的行政区辖具有主导性,又要表明这种主导性只能用“大渡河”这一泛指的概念来表述,但这种表述本身就是混乱的。因为历史上行政区属的变更实在太复杂太不稳定,金口河区也是上世纪70年代因八一四国防基地的建立才从峨边县分出来的,现在汉源辖区的部分地区曾经也属峨边县所辖,而且批评者把历史上的清溪县和现在的汉源县混为一谈也不恰当。历史上这一区域如果仅从县一级的行政区划来看,从来就没有“同一性”。另外,批评者在文中,也把“这一段大渡河”混淆于“整个大渡河”。整个大渡河的文化地理固然有它的共同特点,但大渡河流域上自大、小金川,下至峨眉—乐山平原,其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的丰富多样,也不是仅仅“这一地区”所能完全代表的。因此这也并不构成这段峡谷只能用“大渡河大峡谷”这一泛指名称来命名的充足理由。按照批评者的逻辑,大渡河上的丹巴、泸定、石棉、峨边等县也有理由提出质疑,为什么“大渡河大峡谷”这一名称要由你们汉源、甘洛、金口河独享?<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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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还强烈质疑《中国国家地理》未经过法定命名程序,就使用金口大峡谷这一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批评者也承认《中国国家地理》不具备地名管理的行政职能,所以这一法定程序也不应该由《中国国家地理》来履行。按《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命名一个象金口大峡谷这样的跨地、市、州(凉山州、雅安市、乐山市)的自然地理实体,应“由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提出意见,联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但在相关政府并未履行这一命名程序的情况下,这就给作为非官方的媒体对地理实体名称的使用出了难题,因为对这段峡谷,你无论用“金口大峡谷”还是用批评者所首肯的“大渡河大峡谷”,都是一种对未命名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行为,这种命名行为虽然不是法定的,但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你不可能只描述“从XX到XX的这段峡谷”,而不给这段峡谷一个具体的称谓。从法定程序来说,当然应该先由政府主管部门命名,再使用相应的名称,但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得不先使用非法定的名称,尔后才有正式的法定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个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就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这是很正常的事。金口大峡谷的命名也是这种情况下的一家之言,当然由于《中国国家地理》在地理学方面的权威性(非官方的权威性),这种一家之言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如批评者所言这是“私货”,也可以说这的确是首先提出“金口峡”这一名称的命名者的“私货”,但这并不是批评者揣测的那种“金口河行政区的私货“。如果因此就要给人扣上“挑战国家法规”的帽子,那么这顶帽子也同样适合使用“大渡河大峡谷”或其它名称的行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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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笔者想要说的是,在中国目前这种官场文化、衙门意识甚浓的背景下,为了狭隘的地方行政区或行政长官的一已之利,争名争地的风气,我们见得太多了,也着实觉得太无聊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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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蜿蜒同志花这么多精力去琢磨金口峡的命名,倒不如花更多的精力,去想想大渡河在滥建水电的情况下所遭受的空前危机,想想我们能为保护景观、环境以及老百姓的土地能做些什么。<br>
强烈支持!!!范晓是好样的!!!
文/aqiao<br><br>汉源如果真的喜欢金口大峡谷,就应该花更大的力气来打造金口大峡谷的旅游,生态,环保,而不是<br>靠出卖人民的利益,为了自己的政绩,修那么多水电站,搞那么多生态危机,还在省政府、省领导带来了巨大的麻烦,<br>唉,地方政府阿!什么时候才能眼光看远一点。<br>你看云南和四川争夺泸沽湖或者香格里拉的时候,云南在地域明显占劣势的情况下(泸沽湖2/3可是在四川,香格里拉大部分景点在四川),没有酸溜溜的说什么自己自古就是香格里拉,没有搞这些文物论证,而是现实的修机场,搞宣传,报中央,结果香格里拉地名是云南的,全国都以为泸沽湖是云南的!<br>不知道汉源的***部咋个想的,还是赶快干实事哦!
专家也需平常心——看范晓《金口大峡谷的命名及其它》
文/大河蜿蜒 2006/09/23<br><br>
专家也需平常心——看范晓《金口大峡谷的命名及其它》(原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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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姗姗来迟,范晓还是坐不住了。正如他自己所说,“在《中国国家地理》2005年10月的‘选美中国’评比中,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入选中国十大最美峡谷。2006年6月,有读者在中国国家地理网站论坛上发帖,对将大渡河的该段大峡谷命名为‘金口大峡谷’提出强烈批评”。此话一点不假,笔者就“金口大峡谷”这一虚假、乃至非法的地名提出质疑,就是要找出背后的“始作甬者”进行理论。范晓来了,带着《金口大峡谷的命名及其它》(以下简称“命名”)一文,跟读者进行交流,我认为这是好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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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命名”,我们首先要感谢范晓同志,他坦诚说出自己是“作为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考察、规划、申报的组织者以及‘金口峡’命名的‘始作甬者’”。事实上,范晓同志在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考察、规划、申报和组织工作中,亲力亲为、运筹帷幄,大声疾呼不当水利建设对环境和峡谷带来的危害,最终使“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成功,为该地区人民住了一件大好事。遗憾的是,范晓同志在为“金口大峡谷”命名过程中,没有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始终如一坦诚姿态,为今天的地名纷争埋下了隐患。在评述“命名”之前,保持客观态度,我想这样应当是理性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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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一文,让人们有机会了解到“金口大峡谷”产生时台前幕后的一些情况,但作者对造成纷争问题的解释还是显的差强人意,笔者反驳与评述于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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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一个漂亮托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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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强调,“金口大峡谷”的命名是基于是“宣传与推广中……公众对这一段峡谷有具体的地理认知”,和“某一河流峡谷的地质地貌结构具有同一性”来加以考虑的。并指出“乌斯河至金口河这段大峡谷,在地质构造背景、地貌特征上与大渡河的其它峡谷段完全不同,而又最具有旅游开发的景观价值”。既然从“乌斯河至金口河这段”峡谷具有结构的同一性,又具有旅游开发的“景观价值”,同时在行政区域上跨越了雅安、乐山和凉山州三地,使他成为区域经济中相互博弈的敏感带已是必然。这种势态常人都会感知,范晓作为该领域的专家,岂有不知其中奥妙、不了解他潜在价值的道理?为何不把屁股坐正,拿出一个三地都能接受的名称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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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称“‘金口’虽然来源于‘金口河’,但它并不等于行政区名‘金口河’,而是采用了从意象借地名的命名方式。”是一种偷换概念的手法,这正是笔者在《〈中国国家地理〉到底忽悠了什么?》(以下简称“忽悠”)一文中指出的那样,以这种“打擦边球、推出既成事实的方式,绑架了国家‘地名管理’有关法规的尊严”,同时绑架了大峡谷地区人民的意愿。<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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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说”是一个漂亮的托词,大渡河峡谷从金口河到乌斯河跨越三州、市,群峰叠障、沫水长流,老苍沟的深邃,二坪村的高悬,有足够的东西激发范晓的灵感,为何不能从他们中间选出呢?而是一再强调“金口”不等于“金口河”,并以“金口峡”来混淆引起尴尬的“金口大峡谷”,淡化人们对此事的质疑呢?其实“金口”本身就带有强烈的行政地名特征,让人产生联想、产生“歧义”,让人不得不怀疑这种“巧合”后面的东西,所以即使劝告人们用“理性”眼光去解读,也无济于事。要以“金口”命名大渡河峡谷核心段的“金口河”部份,除非将其限定在雅、乐两市分界处、并取得凉山州甘洛县的认同,才能成立。而这一做法的结果,又割裂了该区域的地质特征和人文构成,笔者“忽悠”一文的观点,正是对这种后果的担忧。所以范晓用纯专业角度解释“金口大峡谷”的命名也是一个漂亮托词,谁会相信没有行政力量的推动,这种事情会做下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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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有损专家美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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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对“忽悠”一文中引用的雅安日报对“汉源县大渡河峡谷”的报道,和笔者对其作出的肯定不以为然,也对“忽悠”一文提出的大渡河峡谷地区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变迁,和该区域人文的同一性表示了异议。直率的说,这是对笔者观点的一种曲解,或者是有意的曲解。<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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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家范晓当然知道,一个地名的前缀是多么重要,所以他在“大渡河峡谷”的前面加上了“金口”二字,偷梁换柱掠走了这一著名景观的灵魂。范晓大概会说,“大渡河峡谷是我捧出来的”,但是我要告诉你,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一沟一壑;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数万铁道工人和人民子弟兵战斗在这里,大渡河峡谷并不神秘,不用等专家“发现”就为世人所知,因此没有居功自傲的理由。雅安日报有关“汉源县大渡河峡谷”的报道,只表明汉源段的“大渡河峡谷”,并未对峡谷主体造成分割,正如甘洛、丹巴把流经自己区域的峡谷称为甘洛、丹巴大渡河峡谷一样的正常。而“大渡河金口大峡谷”不但盗用了相邻州、市的景观资源,他的指向性措词也彻底颠覆“大渡河峡谷”,这就是造成纷争的问题所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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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一文提到“大渡河峡谷”地区历史上行政区划的变迁,表明旧有的行政区划形成了当地住民在“语系、生产生活方式,婚恋血缘和文化习俗”方面不可割裂的共性, 强调“回眸历史,并非为了翻陈帐,只是表明了这一地区固有的历史文化的同一性”。这是一种明白无误的表达,任何人都能看清楚,意在担忧“金口大峡谷”命名对该区域同一性的破坏。范晓不顾该区域厚重的历史背景,把笔者的意思曲解成“为了突出这段峡谷的汉源行政区属的概念”,并说什么“因为主峡谷段、主要支峡以及其它重要景观并非大部位于汉源县辖区内”,既然如此,你把他们纳入“金口”装点门面干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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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不是诚实态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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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对拿“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说事很反感,认为国土资源部只是对公园命名,而并非对大峡谷命名。让人纳闷的是,这“公园”总得有坐落的地方,这不就是范晓“始作甬者”组织申报上去,通过努力批准的“大渡河峡谷”么?没有树哪有枝,没有鸡哪有蛋,难道范晓让地质“公园”悬在空中不成?你说“国土资源部并不具有对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权利”,那“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到底算什么,是一个行政州还是行政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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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对社会公众来说,讨论公园内各家行政辖区的地盘孰大孰小,是毫无意义的,但因此范晓就可以漠视国家地名管理法规的存在吗?这显然不是理由!范晓心中的“衙门”,是实施行政管辖权的各级政府,实施行政管理不就在各种法律法规的轨道运行么?我们谈“大渡河峡谷”的命名,当然就锁定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金口河到乌斯河这一段,范晓拿出“大渡河上的丹巴、泸定、石棉、峨边等县”来说事,不感觉离题太远么?“大渡河大峡谷”有他专门的地理限定,这一名称要由汉源、甘洛、金口河以及三方上一级行政机构共同分享!<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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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绕不过的话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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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一文并未回答是否依法命名的质疑,是一个极大的自我讽刺。范晓承认,《中国国家地理》未经过法定命名程序,就使用金口大峡谷这一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批评者也承认《中国国家地理》不具备地名管理的行政职能,所以这一法定程序也不应该由《中国国家地理》来履行”。既然知道是这样,为什么读者对《中国国家地理》提出质疑,范晓感到大为光火?事实是明摆着的,正是有了范晓这类缺乏法制观念者的推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才有各种报刊杂志对一个尚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非法地名大肆炒作。范晓不是为“金口大峡谷”这一非法地名的推出,写了与“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相同的文字么?这种一石二鸟的投机方式,不正是“忽悠”一文所说的“钻了‘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的空子,趁国家批准该公园的机会,塞进了‘金口’二字的私货,打扮出一个既是‘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又是‘行政区划名称’的四不像来”。不要说什么“金口”不等于“金口河”,那样太低估了人民群众的智力,所谓“投机”的事,一般都发生在棱模两可间。<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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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知道,按《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命名一个象金口大峡谷这样的跨地、市、州(凉山州、雅安市、乐山市)的自然地理实体,应“由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提出意见,联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请问范晓专家:在相关政府并未履行这一命名程序的情况下,非官方的媒体就可以私造一个“金口大峡谷”地名出来大肆渲染吗?作为批评者,笔者认为“大渡河峡谷”与“国家地质公园”是一个整体,这一自然地理实体名在国土资源部颁布文件、匾牌后,就取得了法定的地位。如果不承认这点,要推翻其一、就推翻了其二,“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也就不存在。而范晓等人不顾前述事实,私自向大渡河峡谷塞进“金口”私货的行为,就是对国家现行地名法规的挑战。一点没错!<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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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亵渎学者本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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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注意到,自从“忽悠”一文对《中国国家地理》滥用“金口大峡谷”这一非法地名的质疑后,对方虽然没有正式回应,但在做法上有了相当的改变。包括范晓为该刊第九期撰写的文字,也尽量避开了令人尴尬的字眼,刊物也派人到汉源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这些都使情况向好的方面发展。 但是自从高登义等人在成都启动“揭秘最美峡谷”,并号称“考察结束后,几位科学家将联合向外发布大渡河金口大峡谷科考结果”、各媒体消息铺天而来的时候,人们又看见了造假者背后的傲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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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一文称“从法定程序来说,当然应该先由政府主管部门命名,再使用相应的名称,但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得不先使用非法定的名称,尔后才有正式的法定名称”。事实是,自2001年12月,经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正式批准列为第二批国家地质公园,定名为“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大渡河峡谷”一并取得地名权的今天,范晓等人却无视国家法规的存在,体验这种另搞一套的快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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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命名”一文所称,“‘金口峡’这一名称提出不久,当时汉源县的书记、县长曾为此和我们有过坦率的交谈和讨论,他们坚持要求使用大渡河大峡谷的泛称,我们当然也为此作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对方既然作为一级行政主管,未同意使用“金口峡”地名,范晓凭什么“作了充分解释和说明”后,就可以霸王硬上弓,随后又把“金口峡”偷换成了“金口大峡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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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读者的质疑当然不在话下。范晓要说的是,“在中国目前这种官场文化、衙门意识甚浓的背景下,为了狭隘的地方行政区或行政长官的一已之利,争名争地的风气,我们见得太多了,也着实觉得太无聊了”。范晓当然可以这样,这个“我们”代表了谁?他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吗?他可以绑架人民群众的意愿吗?他可以践踏人民群众的感情吗? 为了维护自己权威,工作失误也罢、一己之私也罢,范晓等人行为,已以事实上造成了大渡河峡谷地区三州、市人民情绪的对立,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稳定的因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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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当然可以感到无聊,说“大河蜿蜒同志花这么多精力去琢磨金口峡的命名,倒不如花更多的精力,去想想大渡河在滥建水电的情况下所遭受的空前危机,想想我们能为保护景观、环境以及老百姓的土地能做些什么”,让笔者有了“受宠若惊”的感觉。说什么“想想大渡河在滥建水电的情况”,大河一无官方背景、二无显赫身世,范专家的期望恐怕会落空;说什么“保护农民土地”,这种潜台词里的意思,作为“反坝专家”的范晓比谁清楚,也不是我等关注的范围。我倒是希望范晓等人收敛收敛自己心态,别把因“滥建水电”和“保护农民土地”产生的个人情绪转嫁给雅安市和凉山州人民,掠夺去他们应该分享的旅游人文资源。大河蜿蜒失业在家,管这些事的确是吃饱了没事撑的,这点你不要感到太失望。最后我还是有一个善意的建议,“范专家”如果也吃饱了撑得痛,不妨下去走走,听一下《华西都市报》炒作“金口大峡谷”假货以来,汉源人民的愤怒呼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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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width=100% bgcolor=#cccccc cellpadding=5 cellspacing=1 class=TBone><tr><td bgcolor=#293838 class=TBBG9><b>下面引用由<u>友多</u>发表的内容:</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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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qiao<br>
<br>汉源如果真的喜欢金口大峡谷,就应该花更大的力气来打造金口大峡谷的旅游,生态,环保,而不是<br>靠出卖人民的利益,为了自己的政绩,修那么多水电站,搞那么多生态危机,还...</td></tr></table><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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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把政府和人民区分开来,范晓把自已对政府的情绪转移到人民身上,显然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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