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申报
编辑:周小林经过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初审推荐,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质检总局已依法受理了“乡城松茸”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乡城松茸”已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公示,在两个月公示期内如无单位或者个人对“乡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提出异议,“乡城松茸”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作为“松茸之乡”,“乡城松茸”申报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对于打开国际市场,树立“乡城松茸”国际品牌形象,促进我县松茸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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