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周小林
甘孜州旅游局将实施特色旅游民居接待示范户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科学规划、细化方案、督促落实,使此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甘孜州特色旅游民居接待“百千万”工程,是一项改善民生、提高素质、产业升级、发挥优势、弘扬文化、丰富产品的惠民富民工程。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并确保扎实有效,根据《州政府关于特色旅游民居接待“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甘府发(2009)8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甘孜州实施特色旅游民居接待“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会两个办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整合了各方力量。并及时下发了《甘孜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实施甘孜州特色旅游民居接待示范户改造建设相关事宜的通知》和《甘孜州旅游民居接待点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试行)》、《甘孜州旅游民居接待点开业条件》两个标准,提出了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为示范户改造建设提供了参考标准。
二是深入调研,筛选确定示范户。
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规范标准、强化管理、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在全州11个县和海螺沟景区初步确定30户特色民居接待标准化设计规划和改造建设示范户,先做样板、树典型、搞试点、推经验、带全面。为确保示范户建设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从7月2日开始,由州旅游局牵头组织专家指导组成员分成四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和景区对初步确定的30户民居接待示范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了解掌握相关县和景区抓具体工作和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对示范户的建筑风貌、内部接待设施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收集和掌握示范户的基本情况,为确保改造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了依据。同时,按照“交通便利、靠近景区景点或城镇、有改造和建设的基础条件,现有建筑规模适度、有地域和文化特色,积极性高、愿意按照评定标准进行改造建设,有一定经营理念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要求对示范户的推荐进行了审核。
三是加大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从今年4月份起,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和深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先后对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各县旅游局长和示范户进行了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近期,将对30户示范户从业人员集中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与此同时,将对示范户菜谱、服装、价格进行规范,做到经营牌匾、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齐全,实行星级规范化管理。
四是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实施。
示范户的改造建设将严格按照《甘孜州旅游民居接待点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试行)》开展。改造建设工作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既体现地方特色,又符合群众意愿,真正发挥示范户的带动作用。专家指导考评委员会对示范户的设计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各相关县、景区有具体部门和人员全程负责示范户建设工作。特色民居接待改造和建设资金,将采取“三个一点”(州政府支持一点、县财政配套一点、示范户自筹一点)的方式,以示范户自筹为主、财政引导扶持为辅的办法统筹解决。州政府从2009年起,连续五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引导和扶持特色民居接待示范户建设。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将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并积极协调州县农行、信用联社帮助示范户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月一通报的办法,加大跟踪督促,随时掌握示范户的改造建设进度,确保稳步推进,取得实效。11月底逐户开展验收评定工作。 |